中新網南昌4月24日電 (記者 王劍)江西省紀委監察廳24日消息,該省萍鄉市水務局黨委書記吳東萍借開展革命傳統教育名義,帶領下屬赴延安等地公款旅游被點名批評,並責令個人承擔旅游費用。
  經萍鄉市紀委查實,2013年9月22日至27日,萍鄉市水務局黨委書記吳東萍借開展革命傳統教育名義,帶領3名下屬單位人員,赴陝西省延安市等地公款旅游,旅游費用在下屬單位報銷。
  經江西省萍鄉市委研究,給予吳東萍黨內警告處分,並責令個人承擔旅游費用。
  萍鄉市紀委稱,“五一”、“端午”兩節臨近,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嚴防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禮、公車私用、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作風問題的反彈。
  萍鄉市紀委承諾,該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將強執紀監督,保持高壓態勢,對頂風違紀的,要堅決查處,嚴格問責,並點名道姓公開曝光。(完)  (原標題:借革命教育名義公款旅游 萍鄉水務局書記被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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