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9日,內蒙古包頭市中院一審開庭審理呼和浩特市原副市長薄連根玩忽職守罪、受賄案。法院一審判處薄連根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據呼市旁聽過該案的政法系統人士介紹,一審宣判後薄連根表示要上訴,並大喊“我有話要說”,話音未落就被法警羈押出門。(9月18日《華商報》)
  正所謂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薄連根是罪有應得的。司法機關初步查明,薄連根在擔任烏海市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呼和浩特市市委常委、副市長,內蒙古供銷合作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間接受賄合計人民幣3897萬餘元,另還有美元9萬元、歐元0.5萬元。此外,薄連根違規審批土地,給國家造成8417多萬元的經濟損失,其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罪,且屬於情節特別嚴重。
  一審宣判後,薄連根大喊“我有話要說”,卻被強行帶走,這給許多人留下了無限遐想的空間,據說也給當地官場造成了無形的壓力。為什麼要強行帶走?為什麼不讓薄連根把話說完?這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從一地之達官顯貴變成死囚犯,薄連根到底想說什麼話呢?也許是想澄清一些犯罪事實,以便法庭核實,求得減刑的可能;也許是事已至此,又回憶起了自己的一些什麼貪跡,索性跟法庭說清楚;也許更有一種可能是,他還想通過舉報其他官員的貪腐罪行,以求得戴罪立功的表現。
  到底是哪一種可能?筆者不好妄斷。不過,正值反腐敗打老虎又打蒼蠅之際,如今呼和浩特之局面,可用官場地震來形容。而分析這一場地震的成因,呼和浩特市政協原主席張彭慧又是一個繞不過去的人物。當地被帶走調查或被判刑的廳級官員中,至少三人都曾與張彭慧存在工作交集。除了剛剛一審被法院宣判死緩的呼和浩特原市委常委、副市長薄連根之外,剛剛被自治區檢察院宣佈立案的呼和浩特原市長湯愛軍,以及在張彭慧“自殺”4天后被內蒙古檢察院帶走的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主任、黨委副書記武文元。
  在呼和浩特官場,人人都知道張彭慧與薄連根過從甚密。張彭慧是樂於搞小圈子的人,而薄連根正是這個圈子中的核心人物。薄張關係要好在當地黨政圈大家都知道,經常看見二人午飯後在院子里一起散步。兩人同年生,相互不稱職務,而是互稱“老兄”。可見其“兄弟情深”。
  更為巧合的是,當一審宣判後薄連根大喊“我有話要說”,而不讓他說之後不幾天,張彭慧也突然自殺身亡。說是兄弟“基情太深”,一個一審被判死刑,另一個就自殺殉情,恐怕是解釋不過去的。更何況,薄連根死刑是緩刑,張彭慧更沒有殉情的道理了。
  張彭慧之自殺,莫非與薄連根沒有說完的話有關?反腐敗刮骨療傷,只有徹底弄清貪官的劣跡,才能有效防範貪腐。如今張彭慧雖然已自殺,但是薄連根還活著,並且表示“有話要說”。不管屬於哪種情形,呼和浩特有關部門沒有必要忌憚什麼,完全應該讓薄連根把話說完。
  文/嚴輝文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我有話要說”的薄連根還想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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